《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简明问答

时间: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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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背景?

答:自开始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2019年,本市出台《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京政发〔2019〕4号,以下简称2019年4号文)。2021年4月,本市发布《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监督管理等事项做出了规定。2023年11月16日,市政府废止2019年4号文。为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更好解决地方交易场所监管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需求、新问题,建立健全本市地方交易场所监管规则,制定本办法。


2.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条例》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3.《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共四十一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设立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第二章“设立、开业、变更和终止”主要规定了交易场所设立、变更、终止具体事项、条件及程序;第三章“经营规则”主要规定了交易场所规范经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争议处理、信息报送和登记结算要求;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监管原则、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监管谈话、督促整改等内容;第五章“行业自律”主要规定了本市交易场所行业自律组织及其相关职能;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交易场所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七章“附则”主要规定了解释权归属、与其他监管规定关系及施行时间。


4.市区两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如何划分?

答:依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本市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交易场所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交易场所的设立审批、开业审批、变更审批(备案)及终止审批、监督检查、资金安全监管、政策支持指导、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重大事项协调等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金融工作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的具体工作。


5.《管理办法》主要新增了哪些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新增“行业自律”章节,依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交易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应当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查,对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首都要素市场协会是本市交易场所行业自律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6.如何咨询与《管理办法》条款相关的问题?

答:如果需要详细了解条款内容,可以通过拨打88011081进行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将由接线人员为您解答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