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制定《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京金融〔2023〕 215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自2023年5月18日起施行。
一、制定依据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48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本条例和国家规定制定审批、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实施性规则。”根据《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京金融〔2022〕223号)等相关规定,市金融监管局制定了《监管办法》。
二、出台背景
2021年7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为落实《条例》要求,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商业保理业务监管规则,夯实强化监管、合规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基础,促进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制定了《监管办法》。
三、主要内容
《监管办法》分为七章,共38条。主要包括总则,设立、变更和终止,经营规则,监督管理,行业自律,法律责任,附则等七部分,对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作出详细规定。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是对法律依据、适用对象、监管主体进行了界定。《监管办法》的制定依据为《条例》等相关规定,适用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主体为市金融监管局及区人民政府负责金融工作的部门。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共9条。明确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解散和不再从事商业保理业务有关条件和流程等。
第三章:经营规则,共12条。明确商业保理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不得开展的业务和活动,以及各项监管指标要求,如集中度、关联度、杠杆比例等。要求商业保理公司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内控体系,加强业务审核、风险防控,定期报送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统计报表等文件资料,在期限内完成重大事项报告等。
第四章:监督管理,共7条。主要是对监管职责、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五章:行业自律,共2条。明确了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责和作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共1条。对违反《监管办法》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附则,共3条。主要涉及解释权、实施时间等事项。
《监管办法》的发布与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商业保理行业监管规制,为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强化风险防控,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