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时间: 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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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贯彻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精神,促进本市交易场所健康有序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京政发〔20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2〕36号)同时废止。《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对交易场所作出创新性制度安排和更加严格的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减少监管真空,消除投机空间,有效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为交易场所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本市交易场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交易场所违规问题不断、风险频发,且漠视监管的问题较为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损害投资人切身利益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有效遏制交易场所风险高发蔓延势头,切实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针对本市交易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点,我们结合监管探索实践经验,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基本原则
  一是促进健康发展。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交易场所资源配置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市场化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交易资金脱实向虚,防止投机炒作。
  二是防范金融风险。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减少交易场所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切实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同时努力把矛盾问题和重大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绝不因处置风险而引发新的风险。
  三是多方共同监管。进一步强化区金融工作部门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归口监管责任。同时完善全市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台及首都要素市场协会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以市金融工作部门统筹监管、区金融工作部门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监管、北京登记结算平台数据监管、首都要素市场协会自律监管的五位一体监管新格局。
  三、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内容共计六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设立、开业、变更及终止、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和违规处理,具体要点如下:
  (一)总则。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二)设立。《管理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拟新设交易场所的设立内容。
  (三)开业。新加入开业审批条件。防止出现交易场所设立后长期不开展交易业务。
  (四)变更及终止。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变更审批和变更备案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
  (五)经营管理。主要从自律管理、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三方面进行了规范。

  (六)风险防控和违规处理。对交易场所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按情节严重性分类处置。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