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2024年典当行业现场检查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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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8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8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北京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京金融〔2023〕226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各区金融部门对本市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业务合规、财务和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末,全市共有典当法人企业332家。2024年9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我局对其中的68家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被检查企业整体经营平稳、风险可控,但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存在一定问题:

(一)风控意识和内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典当行存在当票及续当凭证填写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全、空白当票遗失等情形;个别典当行未进行财务审计。

(二)经营合规性有待提高。个别典当行经营场所、资金来源不合规,或存在未查验当物权属、未按要求办理抵质押登记等问题。

(三)变更事项存在违规情形。个别典当行变更5%以下股东未在三十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

三、整改要求

各相关典当企业要切实履行防范风险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化解存量问题,严格遏制新增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