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48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京金融〔2023〕21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对全市商业保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业务合规、财务和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末,全市共有商业保理公司57家。2023年8月4日至9月6日期间,我局对其中的12家商业保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单编号区间为:京金融商业保理〔2023〕01-京金融商业保理〔2023〕12。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被检查企业整体经营平稳、风险可控,但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存在一定问题:
(一)业务合规和内控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商业保理公司存在集中度超比例,或融资渠道不合规,或组织架构不健全等情形。
(二)风控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商业保理公司存在逾期业务,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控风险。
三、整改要求
各相关商业保理公司要切实履行防范风险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化解存量问题,严格遏制新增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