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典当行业现场检查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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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48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8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北京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京金融〔2023〕226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对全市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业务合规、财务和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末,全市共有典当法人企业336家。2023年8月4日至9月18日期间,我局对其中的76家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单编号区间为:京金融典当行〔2023〕01-京金融典当行〔2023〕76。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被检查企业整体经营平稳、风险可控,但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存在一定问题:

(一)风控意识和内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典当行当票及续当凭证填写不规范或档案资料不齐全;个别典当行存在董监高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二)业务合规有待提高。个别典当行存在未查验当物权属,或业务未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或向同一当户发放当金数额超比例的情形。

(三)变更事项存在违规情形。个别典当行变更董监高未报监管部门审批或变更住所未向监管部门备案。


三、整改要求

各相关典当企业要切实履行防范风险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化解存量问题,严格遏制新增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