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对全市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业务合规、财务和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具体如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法人融资租赁企业188家。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北京市融资租赁行业经营状况整体平稳向好,企业总资产、融资租赁资产总额、租金余额保持平稳。行业整体风险可控,但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存在一些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租赁物不合规。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存在租赁物不能产生收益的问题;部分企业存在现有存量业务中租赁物未进行登记的问题。
(二)业务合规和风控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融资租赁企业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包含关联公司)进行资金拆借或变相拆借;部分企业未计提风险准备金;个别企业存在超范围、超杠杆经营。
三、整改要求
各相关融资租赁企业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对照上述问题,按照行业要求全面做好自查自纠,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已整改的问题不得再次发生;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