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典当行业现场检查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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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8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对全市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业务合规、财务和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具体如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法人典当企业340家。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北京市典当行业整体经营平稳、风险可控,但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存在一定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典当行存在通过员工或股东个人账户收取当金还款、收取息费的情况;个别典当行存在坐支现金情况。

(二)违反监管指标规定。个别典当行存在房地产业务超比例、向同一当户放贷超比例等不符合监管指标的情况。

(三)业务手续不齐备。部分典当行未及时开具续当凭证或办理绝当,当票缺少签章;个别典当行未办理房产抵押或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四)信息披露不及时和完善。部分典当行未及时报送月报;个别企业未及时将信息变更事项向主管部门报告。

(五)风控意识薄弱。部分典当行收当时未查验当物权属,档案内无当物来源说明或所有权证明等材料;部分典当行业务档案资料保管较混乱;个别企业对于逾期业务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六)内控管理有待完善。部分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不清,兼职情况较多,业务岗、财务岗、风控岗位人员未能有效区分。

三、整改要求

各相关典当企业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对照上述问题,按照行业要求全面做好自查自纠,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已整改的问题不得再次发生;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