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本市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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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有关部署,做好本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验收工作,推动各类交易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我局拟会同相关单位及中介机构组成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组,对15家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下旬启动现场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本市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三、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和《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京政发〔2019〕4号)相关要求,检查组要严格按照《2020年度交易场所现场检查标准》开展现场检查,材料要一一对应。


  被检交易场所对此次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为现场检查工作组提供办公场所,按现场检查通知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文件、档案等材料。检查工作组有权约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应当就有关情况现场如实进行说明;若有不能即时答复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限期提供补充说明或相应证明材料。


  四、现场检查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


  1.成立检查工作组

  为做好本次现场检查工作,成立现场检查组,成员包括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证监局、各区金融办同志及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首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2.检查前培训

  检查前对检查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原则、检查依据、检查清单内容、检查方法和程序、整改意见书的使用、检查结果整理等,特别是在保密、利益冲突回避和检查工作纪律等方面加强培训。 


  (二)检查实施


  1.发放检查通知

  根据检查工作方案时间安排,我局会分别向被检交易场所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明确提出检查要求、进场检查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并要求交易场所在接到通知后限期回执确认。


  2.进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工作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交易场所提供的现场检查材料进行全面核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沟通,制作谈话笔录;对涉嫌存在问题的,复制留存相关材料;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制作补充材料清单,并要求限期补充完全。


  3.情况记录

  参与检查的律师、会计师和软件测评机构在现场检查时,针对每家被检交易场所的实际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在工作底单签字确认,留档备查,并于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向我局提交《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五、现场检查工作纪律


  (一)检查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规章、办法的要求开展检查。


  (二)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认为与被检查公司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检查人员在检查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取财物,不准借工作之便牟取私利,不在被检查公司用餐。


  (四)检查人员要衣着整洁,仪表庄重,态度和蔼,举止文明。


  (五)检查人员应保守在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公司的商业秘密。


  (六)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