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典当行年审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8 号)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本市131家典当企业及外省在京分支机构进行了年审。现将第一批年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年审A类通过典当企业名单
二、年审B类通过典当企业名单
三、整改完成通过2018年度年审企业名单
四、未提交年审材料典当企业名单
现要求未提交年审材料的典当企业于2020年12月18日前与我局取得联系并向所在区主管部门提交典当年审材料。如典当企业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得通过年审并按规定终止其典当经营许可。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