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批复
京金融〔2023〕275号
北京通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材料收悉。经研究,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京金融〔2022〕223号)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同意向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京A000167。
三、核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
四、核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东一路新城规划展览中心F座2层。
五、核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开展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
六、核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体包括:核准高天宇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李茜茜监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周立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