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情况、信息公开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2号楼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邮编:100053;电话010-88011350;电子邮箱:bgs@bjjrj.gov.cn)
一、2018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谋划。定期向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专题汇报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局2018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每月及时总结当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针对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月报向局长办公会议进行汇报,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相关业务处室改进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要求,强化法治思维、服务思维,确保依法依规按期回复申请人。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举办金融大讲堂,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研究”主题,对全局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结合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本市政务公开重点项目,围绕金融运行形势分析、投资者教育、科技金融建设、金融风险提示警示等重点工作,紧扣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文化金融、绿色金融等热点主题,统筹完善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共更新官方微博信息1856条、推送微信信息928条。微博、微信粉丝量及点击量持续攀升。微博日均阅读点击量1.7万,粉丝39万,微信日均阅读点击量1300,粉丝1.3万。认真做好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履行金融监管职责、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信息公开,先后10余次公开对融资担保企业、交易场所的监管信息,先后4次发布风险提示。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信息、行政确认信息和监管对象机构名录,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6条,主动向社会公开金融改革任务落实、政策执行情况和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公开在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首都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的金融领域政策措施、提高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成果,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是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按照“谁制定,谁解读”的原则,明确政策解读主体和分工,积极用好新闻发布会、媒体、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解读重要政策,扎实做好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在“一网两微”及时发布我局金融运行情况、更新各项金融数据;在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积极主动发声。为加大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针对我局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由新闻发言人进行解读,并制作政策文件的一图读懂及H5。以多种方式及时解读我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和我局牵头制定的《关于首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打击非法集资、保护投资者权益,在政务网站开设“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与“投资者教育”专栏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6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8件,其中当面申请25件,网络申请593件,信函申请19件,其他方式申请1件。
638件申请中,申请人撤回申请3件,超期未补正13件,其余622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6件,“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26件,“不同意公开”4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6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2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27件。
2018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24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2018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及举报。
四、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主要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的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二是重大政策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研究理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满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6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29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41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3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9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2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1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9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2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6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8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5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6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2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27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