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2号楼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邮编:100053;电子邮箱:bgs@bjjrj.gov.cn)
一、概 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负责促进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201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和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共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同时,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我局逐步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和部门间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规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信息发布工作。
(二)有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在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下,我局“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于2010年10月正式启用,目前专栏运行状况良好。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我局编制完成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全局切实加强日常工作检查监督,确保对外服务电话及受理、咨询接待渠道的畅通。
(三)建设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务门户网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政务门户网站已于2010年10月26日正式上线试运行。政务门户网站的开通运行为我局提供了有效的对外宣传平台,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公众与我局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对我局宣传首都金融发展政策、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以及接受社会各界咨询、监督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局门户网站上线运行以来,全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已主动公开机构介绍、政策法规、金融局动态、金融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百余条,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10年,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局修订完善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并制定了市金融局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使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我局切实做好实施《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相关工作,依申请公开收费许可证、票据等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全部为机构职能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0年10月26日,我局政务网站上线试运行。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网站加载政府信息及其他各类信息共计307条。
2010年,我局不断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其他网络媒体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及各类新闻73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接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成立一年多以来,我局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1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不断丰富、完善主动公开载体及渠道;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