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监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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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对金融领域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首都金融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扎实推进金融立法工作。2020年,我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加大力度推进《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起草、审议等各项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度立法工作,局党组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积极参与配合,同时邀请市人大财经办、法制办和市司法局相关处室全程参与,共同推进金融立法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9月至11月,该条例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第二次审议,金融立法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二)着力抓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有关政策文件前,邀请金融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67件。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加大内审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力落实“接诉即办”。


  (三)高标准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6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协调推进“两区”建设金融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政策按时落地。按照“小小窗口、满满服务”要求,认真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变更等服务事项。


  (四)持续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推进首贷、续贷、确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四个平台建设。畅融工程线上线下累计服务金融机构近2400家次、对接企业4800余家次。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发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信贷申请材料。在全国率先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成果被纳入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率先在全国搭建担保物处置平台,实现与国际接轨。


  (五)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和能力建设。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案例剖析。邀请司法机关和法律专家学者,围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6次专题培训,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和相关处室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100%。


  (六)有序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督检查。协调组织市、区联合检查队伍,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通过监管谈话、警示函等推动问题整改。着力打造非现场监管体系,构建完成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规范发展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数据实时接入。


  (七)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认真办理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类信访答复的法律风险提示,从源头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


  (八)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制定局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向全体干部发放《民法典》读本,制作发布微视频“这才是‘滴水不漏’的借款合同”,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深化。不断丰富“4·15”和“12·4”主题法治宣传内容,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推动“蜜蜂计划”“百千万工程”等投资者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社区、深入人心。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地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目前《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中面临的法律依据不足甚至无法可依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二是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仍需提升。三是地方金融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首都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每月督促金融立法、监管执法等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有力督促局党组成员和各处室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三是带头学法讲法,主持开展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经济和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法规,持续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四是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在推进金融支持防疫和复工复产、推动“两区”建设金融领域各项工作时始终要求把握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金融法规制度建设。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同步配套制定“7+4”类地方金融组织相关监管办法。支持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建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保障。


  (三)深化金融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要求,继续推进金融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库,推进共享共用。围绕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和“两区”建设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四)推进行政执法各项任务落实。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组织行政执法相关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水平。研究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构建地方金融组织实时数据监控系统。


  (五)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大力宣传首都金融,及时主动公开金融改革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行政执法等情况,跟进做好政策解读。


  (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探索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从“办理”向“治理”转变,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