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年第3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京金融[2010]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注销中保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简称“许可证”)有关事项,兹公告如下:因中保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所持许可证交回我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保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许可证注销。
机构名称:中保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机构编码:京A000076
有效期限: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营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10号219室
业务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许可证编号:00001618
联系电话:010-58810160
邮政编码:100006
中保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或融资担保在保业务处置组,完成公司清算或融资担保在保业务处置工作,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