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我局拟于近期选聘2017-2018年度法律顾问8家(含2家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可同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为我局提供日常事务法律咨询;
(二)为我局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三)对我局制定或者授权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
(四)对涉及我局职能的有关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五)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机构参与的事项。
服务具体内容以与我局签订的常年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为我局各处室专项法律需求提供下列法律服务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与推进北京地区企业通过上市、并购进行融资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政府服务相关的专项法律事务,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及机构间私募产品服务与报价系统相关的专项法律事务;
(二)与融资担保公司、交易场所、VC/PE、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政府服务、监管相关的专项法律事务;
(三)与地方金融风险处置、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的专项法律事务;
(四)受我局委托代理涉及我局的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等;
(五)其他需要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
服务具体内容以与我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对我局完成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项工作或200万元以上涉及法律事务的服务,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选聘律所不受本次招聘限制。
三、应聘要求
应聘我局法律顾问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我市关于政府机关采购中介服务相关规定,进入我市“2017-2018年度法律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名单;
(二)深入了解我局职能和业务工作,特别是对地方金融监管、金融服务、金融创新、金融风险处置和金融立法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法律服务经验;
(三)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律师团队,保证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四)具有服务政府事务的良好业绩。
四、应聘材料
(一)应聘律所需填写报名表(附件)。
(二)符合我市政府机关采购法律服务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事务所及拟参与法律服务业务团队(不少于3人)的简介;
(四)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介绍;
(五)具有金融专业领域服务经验及符合我局专业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拟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收费标准(需与市级采购标准保持一致或不高于市级采购标准)。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提交材料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如其后因材料的不真实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提交律所负责。
五、选聘程序
(一)接收应聘报名表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时间自2017年5月3日(星期三)9:00起至2017年5月9日(星期二)18:00止。
确认报名表接收电话:88011312(不提供其他咨询)
(二)现场竞聘
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公布现场竞聘时间、地点及报名律所名单。
报名参加竞聘的律所按本公告第四项应聘材料要求,准备16份纸质材料,携带至竞聘现场。
选派1名律师进行现场阐述(不播放PPT),围绕服务团队、服务我局方案、对我局所涉法律事务和相关案例进行分析,阐述时间为10分钟。
(三)公布结果
按竞聘分值从高到低选聘前8名律所入选我局法律顾问服务库;常年法律顾问由我局在前8家律所中协商确定。
选聘结果将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布。
注:请参加竞聘的律所及时关注我局政务网站,报名表上填报的电话保持畅通,未按时提交材料或到场者,视为放弃竞聘,我局不负另行通知责任。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