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事项 | 完成情况 | 办理 进度 | |
1 | 通过实验区建设和服务改革试点,深化“十农”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 1.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申报大兴区、平谷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申请材料经市政府审批后,已报国务院试点工作指导小组。 2.推动市农投公司、市农担公司和产业基金不断深化“三农”服务,充分发挥农投金融服务平台、农担担保平台和政府产业基金的政府引导作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探讨和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机制。 | 100% |
2 | 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有效组织落实排污费、污染企业淘汰退出和污染治理资金补助、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制度。市环保、财政、发展改革、金融等部门研究试点环境保护基金,着力引进社会资本,创新对企业污染治理支持方式,积极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 | 1.协助相关机构,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相互配合。 2.建立本市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完成《建设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研究报告》,探讨本市绿色金融体系构建框架以及具体实施步骤和措施。 3.推动水投基金建设和发展。 4.8月22日,与北京环境交易所联合召开绿色金融专题研讨会,就《关于北京市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若干措施(试行)》进行讨论并形成初稿,拟起草绿色金融专题,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 5.9月,提出《关于北京市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的初步方案,并经2016年金融局第12次 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6.与交易商协会等组织进行座谈,对绿色监管体系、绿色金融产品等进行研讨。 | 100% |
3 | 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投融资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 1.配合相关部门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投融资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拟联系人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形成具体意见。 2.我局于9月12日邀请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就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相关工作召开座谈会,商讨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等相关工作。 3.持续推进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牵头单位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等相关工作。 4. 对市发改委"十三五"节能减碳排放考核方案研提意见。 5.向市环保局报送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 | 100% |
4 | 积极推动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机构的管理,推动数据的共享,构建信息更为丰富的金融信用体系。 | 1.推动中金云金融、金信网银等机构加大金融信用信息挖掘,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工商登记信息等挖掘金融信用信息,逐步形成以不良信用信息为主的信用信息库。 2.推动网贷监管系统建设,逐步接入企业数据,结合网贷评估分类等方式,逐步形成网贷行业信用信息库,推动网贷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 3.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构建“一企一档”企业风险管理档案。 | 100% |
5 |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人才发展的意见》。 | 深入贯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以抓蓝图、创机制、搭平台、建队伍为主线,认真开展促进首都金融人才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研究,增强首都金融行业人力资源经理联席会平台作用,以科技金融和文化金融人才为重点,全面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成功举办首都金融人才高级研修班、文化金融人才培训班、天使投资人培训班。 | 100% |
6 | 引导金融机构电子银行、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等劳动力密集的后台服务功能从三环内整体迁出。 | 积极走访在京金融机构,做好在京金融机构金融后台服务功能排查、摸底工作。与市发改委沟通协调后台口径认定的相关问题,为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 100% |
7 | 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服务天津、河北企业。加强本市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天津、河北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沟通合作。 | 1.邀请全国股转公司、中证报价、本市四板市场参与京津冀重大活动。 2.邀请全国股转公司、中证报价公司、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参加7月20日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会。 | 100% |
8 | 推动三地银行机构内部设立京津冀事业部,统筹区域资金及金融服务。支持北京地区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管理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北京基金小镇建设。开展区域性业务合作和融资对接活动,支持三地小额贷款公司跨区开展业务。推动三省市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京津冀支 付清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实现同城化。推动建立区域一体化的技术、产权、股权等要素市场。 | 1.截至2016年11月15日,三地在京津冀产权市场发展联盟网站披露各类项目7928项(2016年1月1日-11月15日披露3306项),包括企业国有产权、实物资产、技术交易、林权交易、矿权交易、环境权益、农村产权、招商融资等各类项目;曾在网站披露的项目中,已成交5111项,成交金额2200.26亿元(2016年1月1日-11月15日成交1645项,成交金额796.56亿元);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各类政策、市场信息719条(其中2016年1月1日-11月15日发布336条); 2.成功举办企业并购重组培训和证券基金期货业发展交流会,支持京津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了解机构诉求,吸引机构在京津冀落户。 3.推动召开京津冀保险中介行业协同发展座谈会,将三地合作形式从保险公估上升为由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全方位参与的合作形式,拟建立三地联合保险公估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4.组织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和行业专家对拟新设的京津冀租赁资产交易中心的可行性、必要性、业务模式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京津冀租赁资产交易中心筹备组将按照有关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5.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京津冀跨区开展业务有关情况研究论证。 | 100% |
9 |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 | 进一步推动我局三项行政审批的规范化和审批流程的简化工作,落实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任务。协调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与审批处室对接相关工作。 | 100% |
10 | 本年度的55件建议提案办理。 | 圆满按期完成。 | 100% |
11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工作。 | 1、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2、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目录清单; 3、做好政务网站、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工作。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