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京金融〔2010〕94号)和《关于加强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14〕180号)要求,现将中安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安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60000000153547,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编号:京A000117,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38号甲7号,法定代表人:王长利。经我局批准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为:董事长:王长利,董事:陈万德、陈泽鸿、王大伟、张伟强,监事:沈鹏,总经理:王大伟,副总经理:谷文胜。
我局拟于2015年5月13日对中安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年度现场检查,向公司下发现场检查通知时,公司原联系人(孙宏武)称已经离职,另一联系人(赵新成)称公司目前无办公地点,公司无人,无法进行现场检查。
我局无法与中安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现发出联系公告,期限为1个月,请经我局批准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我局联系。我局指定尹丹为联系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2号楼,邮编:100053。
公告期满,如公司未与我局联系,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启动撤销中安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