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3号)及其八个配套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京金融〔2010〕94号)及《关于加强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14〕180号)相关规定,鉴于中光财富融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机构编码:京A000110)、中能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机构编码:京A000156)、中海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机构编码:京A000109)、中企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机构编码:京A000068)未按期接受我局组织的2015年度现场检查,现要求前述四家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前与我局联系确定现场检查事宜。如公司到期未联系我局或不接受现场检查,我局将视公司存在“不配合、阻碍或拒绝监督检查”的情形,届时将不予核准其2015年年检登记。
特此公告。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