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持续深化开放,外汇投资逐步进入公众视野,成为部分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选项之一。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跨境金融交易认知不足和对高收益的期待,虚构“专业炒汇平台”“高杠杆外汇交易”等骗局,通过搭建虚假交易系统、编造盈利数据等手段,诱骗投资者投入资金,最终卷款失联。此类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外汇市场秩序,还可能滋生跨境金融风险,社会公众务必高度警惕、加强防范。
案例:
2014年1月至2020年7月,王某先后成立达某公司、致某公司等多家投资管理公司,并伙同顾某、王某竹、穆某竹等人,共同搭建虚假外汇交易平台“MT4”。该团伙通过发放传单、召开客户说明会等方式公开宣传,谎称平台可开展真实外汇保证金交易,诱骗投资者签订《委托开户协议》《账户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代理客户在平台“开户”“入金”,并安排专人进行所谓“日常维护”与“炒汇交易”,承诺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20%至300%的高额收益。经查,王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达19.2亿余元,所募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及个人挥霍。至案发,尚有3.9亿余元本金未能兑付。
2023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王某竹有期徒刑八年、罚金八万元,穆某竹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七万元。
防范建议:
防范此类虚假炒汇非法集资骗局,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做到以下四点:
1.认清监管底线,远离非法平台。我国境内目前尚未批准任何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任何声称“境内合法炒汇”“高杠杆稳赚”的平台均属违规经营,公众应主动远离、绝不参与。
2.保持理性判断,警惕高息诱惑。凡是承诺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尤其是年化收益超过20%甚至高达数百的所谓“投资项目”,均严重背离金融规律,实质是“以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切勿轻信。
3.核实经营资质,查验真实信息。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应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官方渠道,核验平台及机构的业务许可资质。对无法提供合法证明、业务模糊不清的主体,应果断拒绝合作。
4.强化自我保护,及时举报线索。不轻信非正规渠道的宣传推荐,不签署权责不清的协议,不向个人账户或非同名对公账户转账。若发现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反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