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形式持续演变、手段花样翻新,不法分子紧跟社会热点,精心包装各类投资骗局,隐蔽性和欺骗性日益增强。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出现的“美容投资”类非法集资活动,将美容消费需求与投资理财意愿相捆绑,以“美丽经济”“增值计划”等所谓创新名义进行伪装,利用公众对健康美丽的追求刻意弱化风险提示,诱使群众落入财产陷阱,不仅直接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也对正常市场秩序和行业生态造成了干扰。
案例:
2022年6月,被告人闵某欣注册成立厦门创某众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平台实施集资诈骗活动。同年8月至10月期间,闵某欣组织招募讲师团队,通过推广“亚洲之星”APP,虚构其持有大型美容机构股份,以“短周期高返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经查,闵某欣在明知无力偿还本息的情况下,仍骗取投资款共计83.6万余元,截至案发时造成经济损失60.5万余元。2024年3月,闵某欣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赔20万元。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闵某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手段实施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构成集资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从轻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发还集资参与人。
防范建议:
为有效应对“实体包装+技术工具+暴利承诺”复合型诈骗模式,广大市民应全面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树立理性投资观念:摒弃“一夜暴富”心理,清醒认识任何承诺“稳赚不赔”“短周期高返利”的项目均违背市场规律,实质为高风险骗局,切勿被所谓“美丽投资”等新兴概念迷惑。
2.严格核查项目资质:对于通过APP推广的投资项目,应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监管部门官网等渠道,核实企业注册信息、经营范围和业务资质,对虚构标的、隐瞒真相的项目坚决远离。
3.强化信息甄别能力:不轻信讲师团队宣传,不点击不明链接下载投资平台,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投资前应充分听取家人、朋友及专业人士意见,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决策失误。
4.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如已遭受损失,务必保存好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