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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防范非法集资"小课堂"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不法分子行“养老”之名,实则开展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极大损害了广大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
案例:
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某明先后担任湖南省常德市德源养老养生产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南东卫龙龄养老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的市场部总经理。期间,被告人李某明伙同他人通过电话、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组织老年人前往外地多家养老机构参观,并宣称德源养老公司长期经营养老服务,在全国各地均有养老基地,老年人交钱办理“全国养老养生一卡通”和“全国养老消费一卡通”会员卡,凭卡打折享受公司在多地养老基地的养老服务;若卡内资金不消费,每年将向老人支付存款利息。但实际上,德源养老公司在外地并无养老基地,老人所交钱款均进入被告人个人账户,除发给团伙成员提成和工资、支付老年人存款利息外,其他钱款使用去向不明。
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李某明所在公司为163名老年人办理“全国养老养生一卡通”会员卡,收取人民币共计1227.2万元;累计与118名老年人签订“全国养老消费一卡通”会员协议,收取人民币共计85.53万元。2021年4月,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明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明与公司法人杜某宁共同退赔犯罪所得1195.61万元。
案例解析:
在涉及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中,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辨识能力相对较弱、不愿过多麻烦儿女的特点以及对养老、养生服务的强烈需求,通过描绘诱人的服务项目图景,采用夸大承诺、虚假包装等手段,进行各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骗局包括: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进行非法集资、以提供虚假的“养老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投资虚构的“养老项目”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享受所谓的“旅居养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风险提示:
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承诺高额利息回报,通过集资返利的方式吸引老年人;二是波及地域广泛,受害群体众多;三是利用亲情服务作为伪装,针对老年人的情感软肋进行欺诈。
在此,我们特别提醒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务必谨慎。一方面要考察机构是否合规经营,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该机构的登记备案、运营管理、资质信誉等信息;另一方面要审慎看待那些过于美好的宣传口号,如“终生无忧”、“终身养老”等,并警惕超过一年的预付费要求。
加强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别让养老变“坑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