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工作部署,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5年5月至同年8月在北京市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是严厉打击。要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惩处,以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二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其解决监管不力等问题;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在重点整治的内容上,主要整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案件;二是在重点整治的区域上,将朝阳区、西城区、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列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相应的六个基层院为重点责任单位;三是在重点整治的领域上,强调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担保、小额贷款、保险代理、第三方支付、要素市场(贵金属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审查。
三、细化工作举措
一是建立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在市院层面上,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办案合力。在各院层面上,要求也设立领导小组,侦监、公诉部门均要确定具体的办案组,安排确定一名专案联络人,在专项活动期间定期填写案件情况报表,及时上报市院侦监处、公诉二处。二是建立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与侦查机关形成合力,确保侦查方向和侦查质量。三是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案件会商机制,确保重大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效率和质量。四是成立专项办案组,侦监、公诉部门均要有具体的联络人,并且要选派一名副处长或主任检察官专门负责统筹本部门此类案件的办理工作。五是加强本地区典型案件研究,总结个案成功办理的做法,为全市办理此类案件提供经验,市院将适时组织办案体会交流座谈会,确保全市办案质量和专项行动成效。六是注重宽严相济,对于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要做好分层处理工作,对于不起诉的要注意把握好处理时机。七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检务公开、强化以案说法等手段,让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正确的投资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
此外,方案还就其他事项作了规定。目前,各级检察机关正按照市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