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2. [制发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4-11-15
  5. [发文序号]
  6. [失效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4-11-15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废止《北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指引(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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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金局发〔2024〕239号

 

各在京融资担保机构、各相关部门:

根据现行相关政策及规定调整情况,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决定对《北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指引(试行)》(京金融〔2015〕91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