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助力本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市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联合发布了《金融支持北京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坚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北京智造”“北京服务”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以头部企业带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一链一策”定制重点产业链配套政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智能制造、高端制造方向,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保持制造业一定比重。大力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汽车、医药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量子信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机器人等未来产业,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成为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市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
二、《指导意见》的目标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货币信贷支持,提升信贷专业化水平;发挥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创业投资等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畅通制造业融资对接渠道,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助力本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高精尖”制造业聚集发展新态势,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聚焦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完善信贷运行机制、强化多元融资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环境等五个方面内容,提出了以下21项举措:
(一)优化货币政策工具组合
(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三)坚持分类施策
(四)提升信贷专业化水平
(五)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六)改进考核激励机制
(七)支持企业发行债券
(八)发挥股权融资作用
(九)加大保险资金对制造业投资
(十)鼓励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十一)加强兼并重组融资服务
(十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十三)发展供应链金融
(十四)发挥票据融资作用
(十五)推动股债联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十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十七)畅通银企对接渠道
(十八)建立制造业融资服务对接平台
(十九)充分运用金融创新技术手段
(二十)择优助强,防控风险
(二十一)优化政策配套和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