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经营行为,加强地方金融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对地方金融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07家,其中东城区8家、西城区5家、朝阳区11家、海淀区12家、丰台区8家、石景山区4家、房山区12家、顺义区4家、通州区6家、大兴区7家、昌平区6家、平谷区8家、怀柔区3家、密云区7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门头沟区1家、延庆区4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全年随机对20家(抽查比例18.7%)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1次。
2.非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全年随机对47家(抽查比例43.9%)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纳入非现场检查范围的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3次。
二、融资担保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融资担保公司45家,其中东城区3家、西城区6家、朝阳区5家、海淀区7家、丰台区4家、石景山区2家、房山区2家、顺义区4家、通州区3家、大兴区2家、昌平区3家、平谷区1家、怀柔区1家、密云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全年随机对10家(抽查比例22.2%)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1次。
2.非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全年随机对24家(抽查比例53.3%)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纳入非现场检查范围的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3次。
三、区域性股权市场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区域性股权市场1家(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北京证监局对1家(抽查比例100%)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1次。
2.非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1家(抽查比例100%)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纳入非现场检查范围的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3次。
四、地方交易场所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30家交易场所,其中东城区3家,西城区8家,朝阳区4家,海淀区8家,石景山区2家,房山区1家,通州区4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19家(抽查比例63.33%)地方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1次。
2.非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19家(抽查比例63.33%)地方交易场所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纳入非现场检查范围的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3次。
五、典当行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典当行316家,其中东城区40家、西城区32家、朝阳区49家、海淀区27家、丰台区34家、石景山区11家、门头沟区5家、房山区11家、顺义区17家、通州区20家、大兴区19家、昌平区15家、平谷区8家、怀柔区8家、密云区6家、延庆区1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68家(抽查比例21.5%)典当行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1次。
2.非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204家(抽查比例64.6%)典当行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纳入非现场检查范围的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3次。
六、融资租赁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31家,其中东城区8家、西城区11家、朝阳区46家、海淀区13家、丰台区9家、石景山区4家、门头沟区1家、顺义区16家、通州区5家、大兴区1家、昌平区2家、平谷区3家、怀柔区3家、密云区3家、延庆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5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40家(抽查比例30.5%)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1次。
2.非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94家(抽查比例71.8%)融资租赁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纳入非现场检查范围的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3次。
七、商业保理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商业保理公司47家,其中东城区1家、西城区1家、朝阳区1家、海淀区4家、丰台区1家、石景山区26家、顺义区6家、通州区2家、怀柔区1家、密云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12家(抽查比例25.5%)商业保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1次。
2.非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28家(抽查比例59.6%)商业保理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纳入非现场检查范围的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3次。
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家,均在东城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2家(检查比例100%)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2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2次。
2.非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2家(检查比例100%)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项目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合规情况、遵守监管规制情况、其他相关事项等6项。检查频次为每年5次,检查频次上限为每年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