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经营行为,加强地方金融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对地方金融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22家,其中东城区9家、西城区6家、朝阳区14家、海淀区13家、丰台区9家、石景山区4家、门头沟区1家、房山区12家、顺义区5家、通州区7家、大兴区8家、昌平区6家、平谷区10家、怀柔区3家、密云区8家、延庆区5家、经济技术开发区2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随机对20家(抽查比例16.39%)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其余102家将采取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自行检查的方式同步开展。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二、融资担保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融资担保公司47家,其中东城区6家、西城区7家、朝阳区7家、海淀区8家、丰台区2家、石景山区1家、房山区2家、顺义区4家、通州区3家、大兴区2家、昌平区2家、怀柔区1家、密云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辖区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随机对10家(抽查比例21.28%)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其余37家将采取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自行检查的方式同步开展。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三、区域性股权市场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区域性股权市场1家(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辖区1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现场检查。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四、交易场所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交易场所32家,其中东城区3家、西城区9家、朝阳区5家、海淀区8家、石景山区2家、房山区1家、通州区4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辖区交易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随机对22家(抽查比例68.75%)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其余10家将采取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自行检查的方式同步开展。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五、典当行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典当行334家,其中东城区44家、西城区32家、朝阳区51家、海淀区30家、丰台区34家、石景山区14家、门头沟区5家、房山区11家、顺义区17家、通州区22家、大兴区20家、昌平区15家、平谷区8家、怀柔区8家、密云区9家、延庆区1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辖区典当行开展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随机对68家(抽查比例20.36%)典当行进行现场检查,其余266家将采取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自行检查的方式同步开展。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六、融资租赁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56家,其中东城区9家、西城区12家、朝阳区53家、海淀区16家、丰台区9家、石景山区4家、门头沟区1家、房山区1家、顺义区25家、通州区5家、大兴区2家、昌平区4家、平谷区3家、怀柔区3家、密云区4家、延庆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4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辖区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随机对40家(抽查比例25.64%)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其余116家将采取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自行检查的方式同步开展。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七、商业保理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商业保理公司58家,其中东城区1家、西城区1家、朝阳区1家、海淀区4家、丰台区1家、石景山区34家、顺义区9家、通州区2家、怀柔区1家、密云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辖区商业保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随机对12家(抽查比例20.69%)商业保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其余46家将采取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部门自行检查的方式同步开展。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家,均在东城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辖区2家(检查比例100%)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九、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分别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和各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来源: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工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