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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地方金融组织:
为促进本市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四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强化合规经营意识,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将于2025年5月下旬起开展以上四类地方金融组织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本次现场检查由市金融管理局统筹组织,各区金融管理部门协同配合。
请相关地方金融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检查人员高质量完成本年度现场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