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2024年融资租赁行业现场检查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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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48号)、《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京金融〔2023〕22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各区金融部门对本市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业务合规、财务和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末,全市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49家。2024年9月2日至11月1日期间,我局对其中的40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被检查企业整体经营平稳、风险可控,但部分企业经营存在一定问题:

(一)合规和风控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主要体现在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低于60%。

(二)租赁物规范性有待加强。个别融资租赁业务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公示。

三、整改要求

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要切实履行防范风险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化解存量问题,严格遏制新增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