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业务合规、财务和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8月,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24家。2023年8月上旬至8月下旬,我局对14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单编号区间为:京金融监管2023小贷01—京金融监管2023小贷14。
二、检查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被检查企业整体经营平稳、风险可控,但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业务合规有待提高。部分公司未开立资金托管账户、存在报送主管部门数据与实际数据不一致、未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问题;
(二)内部管理和风控水平有待加强。个别公司存在关联方大额资金占用的问题;
(三)变更事项存在违规情形。个别公司未经审批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住所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三、整改要求
各相关小额贷款公司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认真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化解存量问题,严格遏制新增问题;切实履行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