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知识库
  1. [知识分类] 办事服务
  2. [核心关键词] 申请QFLP试点
  3. [报送部门] 市金融监管局
  4. [报送时间]
  5. [成文日期]
  6. [实施日期]
  7. [时效性] 永久有效

申请QFLP试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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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LP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下列企业:金融企业(须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明)或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基金管理企业。 (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或其股东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 (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至少两名高级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四)存续经营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应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五)试点联审成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QFLP试点基金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认缴一定比例的基金份额。 (二)试点联审成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试点基金的合格有限合伙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具有相关的投资经历。 (二)机构投资者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近三年内未受到所在国家、地区司法机关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境外机构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等值货币,单笔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等值货币;境内机构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单笔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境内外个人投资者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单笔投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四)试点联审成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