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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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78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金融局内设机构的函》(京编办行〔2012〕136号)、《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12〕270号)、《关于同意市金融局独立设置研究室的函》(京编办行〔2014〕26号),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推动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等。内设1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银行服务处、证券期货服务处、保险与非银服务处、金融市场处、场外市场处、农村金融处、金融协调处、风险管理处、应急打非处、人事处。下属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行政编制78人,实际在职77人,退休2人;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7人,实际在职11人。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464.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06.0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8.4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298.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98.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7.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9%。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9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1.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54 %;项目支出 4380.82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772.2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7.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48%;金融支出6317.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94.5%;其他支出70.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17.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4.49万元,下降11.01%。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117.0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4.49万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缩减一般行政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度决算 81.4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6万元,下降4.08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17年度决算 81.4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6万元,下降4.08 %。主要原因:12月末有基本账户垫支社保扣款未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度决算99.1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0.1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99.1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12月末有基本账户垫支医保扣款未还。
       4.“金融支出”2017年度决算6317.5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2.91万元,下降2.96%。其中: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2017年度决算6317.5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2.91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外办统一要求,取消相关出国团组。二是厉行节约,缩减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经费支出。
        5.“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70.13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70.13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70.13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70.13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04.4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9.8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4.51万元减少94.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47.8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5.00万元减少87.1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市外办统一要求,取消相关出国团组。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京港金融论坛等重大金融活动、组织金融创新境外培训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1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3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2.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71万元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调研人员、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市、区县有关部门人员等。公务接待22批次,公务接待34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9.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1.80万元减少2.55万元。其中,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9.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1.80万元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7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8.08万元(含临时租用车辆)。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财政拨款供养汽车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6.92万元,比上年减少17.08万元,减少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一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4.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397.17万元,其中:汽车11辆,268.75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0.74%,涉及金额1310.9万元。评价结果: 本次抽取的8个简易评价项目根据自评表格式及内容,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参考项目资料进行打分,3个普通评价程序项目由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专家组从决策、管理、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打分,经评价,我局本次被评价的11个项目中有7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有4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好”。
二、推动本市要素市场、交易场所等建设和发展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集金融要素资源,提升首都要素市场影响力和辐射力,完善首都要素市场体系,助力首都“高精尖”产业结构建设。市金融局2017年对辖区内各类交易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通过聘请2家会计师事务所、2家律师事务所、1家软件测评中心,协助完成对有交易业务的21家交易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委托律师事务所就交易场所信访、信息公开事宜相关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北京市交易场所风险评估与管理研究》课题;召开全市交易场所培训会及年度全市交易场所总结大会各一次。
2.项目资金情况
       北京市财政局于2017年初下达该项目预算资金173.21万元。后因工作调整,经市财政局同意调整项目预算为137.02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金额124.45万元,预算执行率90.82%,因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节约以及委托费用因检查场外交易所数量减少等原因结余资金12.57万元,结余资金已于2017年12月31日上交北京市财政局。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考评得分90.54分。其中,项目决策14.00分,项目管理28.84分,项目绩效47.70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缺少委托服务缺少标准、服务质量等相关制度约束。
       2.过程监管存在不足,项目执行过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处理举报类事件中聘请中介机构所发挥作用体现不够明显。
(四)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对第三方的监管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研究工作。
       2.加强项目管理,重视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规范合同签署,加强合同的签订细节和要素管理,提高合同风险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