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时间: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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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金融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金融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局承担的29项年度绩效任务均已圆满完成,多次获得中央和市领导肯定。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坚守初心使命,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组织理论学习和政策宣讲。到金融机构、科创企业、产业园区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照新时代首都金融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认真检视在思想、作风、能力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挂账督办,立行立改,解决群众诉求事项35件。班子成员深入社区、村镇开展知识普及、风险识别、诈骗防范等金融宣介活动和普惠金融工作。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会议、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结合机构改革和新的三定方案,组织各处室梳理新的履职风险点,修订局行政岗位职责表、岗位廉政分析表、廉政风险点汇总表、审批(备案)事项工作流程表、工作人员廉政风险分析表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说明书,制定新版权力清单、风险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坚持首都定位,服务重大任务。助力精准脱贫,组织在京金融机构赴西藏、新疆、内蒙、青海等7个地区开展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处级干部到雄安、沈阳、内蒙古等地开展挂职帮扶工作,为受援地产业培育、产业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及人才培训。支持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箱”试点,成立全国首家金融科技研究院,搭建北京金融科技公共研发平台。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落地金融科技企业70余家。推动在京金融机构做好国庆服务保障,确保国庆期间首都金融安全稳定。服务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与伦敦金融城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北京-伦敦绿色科技与投资中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占全国1/3,发行绿色公司债券43只,募资803亿元,占全市场的54%,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三)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企业发展。建立“1+8”科创、民营、小微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平台上线企业累计1245家。深入开展畅融工程,举办对接活动50场,服务金融机构1400多家次,对接企业近2700多家次,参加总人数6300余人次。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63家企业与各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联合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市关于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金融服务“三农”培训会,积极推动在郊区建立小微快贷中心。支持科创母基金健康发展,推动其对接市场化基金、筛选子基金。积极推动企业上市,累计培训企业1955人次。推动新增A股上市公司29家,其中科创板12家,科创板首批上市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均居全国第一。积极引导海淀、西城和朝阳区纾困基金对接上市公司百余家。

  (四)推动改革开放,提升发展质量。引导大型金融机构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深化银企战略合作,工行、中行、农行、邮储理财子公司正式落地北京,推进中行、建行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积极落实。推动金融业扩大开放成果率先落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获批并正式启动,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加快设立。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在京设立全资子公司,VISA、万事达两大银行卡组织在京新设法人机构。标普、惠誉、穆迪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全球著名支付机构PayPal,全球最大征信机构之一益博瑞征信等齐聚北京。高盛、东方汇理、德国安顾、贝恩资本等外资机构在京开展新一轮布局,全年落地外资金融机构23家。积极发展养老保险,北京共有42家寿险公司和6家专业养老险公司经营养老年金保险业务,法人机构数量居全国首位。

  (五)坚持底线思维,严控金融风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项。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规则,探索“7+4”金融监管制度框架。不断加强“及早发现、打早打小、存量整治、应急处置、刑事打击”的“五位一体”金融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P2P、互联网理财、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存量风险有序化解。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打击力度,强化街道楼宇线索报告机制,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力度,提升“冒烟指数”监测预警功能,组织各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近400场次,组织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00余次。牵头开展首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办理或移交线索8批308条。

  (六)着眼便民为民,优化服务环境。深入落实大数据行动计划,完成第二批政务数据更新和信用信息及基础数据汇聚工作。完成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2个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云和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内部综合办公系统迁云工作。开通“金融企业服务窗口”,四类机构64项审批事项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网通办”和企业“零跑动”,申报材料精简50%,办理时限压减55%。完善市区两级金融服务管家工作机制,对在京重点金融机构全部建立服务管家,为企业提供服务,提高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效率。制定《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 持续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推动建立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该做法写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全国推广。大力改善信贷营商环境,设立全国首家小微企业“续贷中心”,首期入驻15家银行机构,审批时间大幅缩减至10日以内,企业提供材料精简至14项以内。助力中国在世界营商环境排名跃升全球第31位,北京单独排名全球第28位。

  (七)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机构改革要求,紧紧围绕“三定”职能,科学调整内部处室设置,优化人员编配结构,不断提升机关履职效能。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后干部重新任命、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及公务员招录等工作。积极开展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完成处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职级套转和首次职级晋升工作。接收中央金融单位和内蒙古自治区干部在我局挂职。举办第二期“金融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班”,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完成财政预算压缩任务,加强督查督办、绩效任务落实及整改。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办理工作;积极受理并妥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息共享。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金融机构参与扶贫支援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继续扩大金融机构动员范围,积极引导在京金融机构到受援地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合作,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方式多样化。

  二是需持续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继续发挥与市属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加强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我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

  三是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精细化。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继续发挥好“金融企业服务窗口”作用,进一步服务好中外资金融机构落地北京,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