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2018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信息

时间: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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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简况



  截至2018年底,北京市融资担保公司共有67家,较年初减少1家,其中法人机构63家,分支机构4家;注册资本总额543.73亿元,较年初增加36.73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18家,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10亿元的43家,5千万(含)至1亿元的6家;从业人员2723人,较年初减少424人;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余额3736.17亿元,担保余额较年初减少489亿,其中融资担保余额3063.82亿元,非融资担保余额672.35亿元。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情况



  目前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与辖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已难以取得银行授信。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范围较为广泛。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落实产业政策情况。



  2018年全年融资担保机构已累计帮助21816家小微企业获得387.8亿元担保贷款支持,并通过降低保费切实减少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累计帮助9526户涉农企业取得64.4亿元担保贷款;累计帮助2631户科技企业取得284亿担保贷款;累计帮助736户文创企业取得48.6亿担保贷款。



  (四)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扶持情况



  1.北京市财政局2017年下发《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17〕1926号),根据《暂行办法》,北京市经信委制定《小微担保业务奖励及创新融资奖励》,主要对担保机构开展的800万以下的小微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贴,每家担保机构每年的补贴额度不超过1000万。



  2.北京市财政局2016年下发《北京市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财经一〔2016〕1592号),“小微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主要针对担保机构开展的500万以下的小微业务出现的代偿给予代偿补偿,补偿比例绑定再担保公司提供的代偿补偿比例,合计补偿比例不超过75%。



  3. 北京市文资办2017年《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联动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文领办文〔2017〕3号),该政策专项支持文创企业,对文创企业融资给予贴息,同时为提供融资支持的银行、担保机构按提供信贷债务性融资业务规模的1%给予奖励,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融资支持机构奖励不超过500万。



  4. 中关村管委会2017年下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7〕38号),该政策专项支持科技企业融资,对企业融资给予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对融资支持的担保机构、银行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不超过500万。



  5. 目前北京市正在研究建立总体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北京市融资担保基金,基金的成立将会对北京市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形成有力的支撑,同时完善了北京市融资担保体系。



  6.2018年工信部推出小微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30亿资金作为奖补资金池,用于奖励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对本辖区内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降低担保费率的举措。



  7.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对担保机构开展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农户及个体工商户的小微担保业务取得的担保费收入采取免征增值税的奖励措施。



  二、行业经营与管理情况



  (一)行业资产负债与盈利情况



  截止2018年末,北京市融资担保机构平均资本收益率5.96%,净资产收益率为4.72%,总资产利润率4.39%,资产负债率为28%。北京市融资担保机构整体收益情况符合融资担保机构行业特性,整体负债率一般。



  (二)公司治理总体情况



  北京市融资担保机构基本上都建立了符合《公司法》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0〕99号)规定且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在日常经营或重大事项决策中,一般均采取股东会和/或董事会等有权机构进行有效决议方式决策。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基本都较为健全,通常都设有担保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行政和办公室)等职能机构,且多数设有独立的担保业务决策机构,绝大多数被检查公司的决策流程合理、规范,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2018年现场检查的机构中,除个别公司未建立担保后管理制度、代偿责任追偿,个别公司未制定担保后的管理制度、代偿责任追偿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外,基本都建立了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度等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四)市场开发与成本控制



  北京再担保帮助合作担保机构优化客户结构,实施业务转型,推动首创担保公司“鸿鹄系列”“北京IP-智融保”“工行-经营快贷”“税信保”“金票通”等五个新产品落地,带动了首创担保2018年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业务新增12.9亿元,同比增长72%。同时北京再担保自主设计“双创贷”“文创普惠贷”“文创蜂鸟贷”为代表的小微专项产品在合作担保机构复制推广,解决担保机构小微担保缺乏业务抓手的难题,其中“双创贷”完成审批114笔、9519万元。北京市政策性担保机构及再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融资性担保行业协会活动情况



  北京市目前已形成以协会+联盟为纽带,促进融担公司共同发展的格局。北京市融资担保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培训、行业自律、会员服务等职能,形成行业自律管理的支撑。2018年协会召开市金融局银行处与市融担协会班子成员及骨干企业的座谈会,会议主要了解企业近两年的业务发展状况及企业对当前市场环境的判断;了解企业对融担行业政府监管的认识和建议;了解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要求和建议等。



  北京市融资担保联盟由辖区内23家经营规范、业务稳健的融担公司组成。融担联盟由再担保牵头,中关村担保、首创担保、农业担保和文化担保分别领衔科创、小微、三农和文创四个专委会。在成立一年多以来,融担联盟积极依次开展政策研究与建议、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人行征信系统对接、行业风险提示、专项业务市场开拓以及业务操作基础专题培训课等具体工作,发挥了联盟应有的价值。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