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国九条” 修订6项配套规则 北交所坚守板块定位释放强监管信号

时间: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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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新“国九条”上周五重磅出炉。在证监会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随即对6项配套规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覆盖公开发行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退市、股份减持、分红等多个方面,释放出强监管的强烈信号。

北交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记者注意到,从整体看,北交所落实“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即“两强两严”)方面与沪深保持着相似基调,但在分红、退市等方面也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做出适应性安排。

  

剑指“一查即撤”强化防范财务造假

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北交所修订的公开发行审核、重组审核等规则,也在着力压实各方责任。

“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专业人士认为,此次修订的一大看点是,要求发行人即企业要保证相关信息披露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也要求保荐机构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防范财务造假。新规要求中介机构扛起防范财务造假的责任,预计中介机构抱有侥幸心理“闯关申报”的情况将会大大减少。

为督促保荐机构、发行人等更加重视申报质量,防止“带病申报”“闯关申报”,新规将保荐机构12个月内两次不予受理后再次申报的间隔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针对发行人“一查即撤”“一督即撤”也增设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

这意味着,今后对于收到现场检查、现场督导通知后申请撤回或者因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否决,从而被各交易所终止审核的项目,需要6个月后才能再次申报。这也将有效防止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钻空子”,在撤单之后立马转道其他交易所申报。

  

震慑“害群之马”完善四类退市指标

回应市场关切,新“国九条”还提出,要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从退市标准看,沪深北三家交易所均设置4套标准,分别是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此次北交所对四大类退市指标均进行修改完善。如交易类强制退市方面,新增成交量退市指标,即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被强制退市。再如规范类指标里,如果控股股东资金占用2亿元,且一直不还,也要面临退市。

退市标准更严,将对经营不善、不合规的企业具有强震慑效果,“害群之马”将被清出市场。专业人士表示,这些要求执行后,北交所公司经营将会越来越规范,整体质量也会越来越高。

整体而言,北交所和沪深交易所在重大违法和规范类强制退市标准方面基本一致,但在交易类和财务类强制退市标准的股票交易连续计算时间、退市风险警示的营业收入标准等个别指标有所差异。

“这主要是基于北交所上市公司特点,结合北交所设立以来的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的适配性安排。”专业人士表示,比如财务类退市指标中营收指标维持5000万元,也主要考虑北交所以中小企业为主,平均营业收入较科创板、创业板有一定差距。

规则调整后会不会出现企业突然退市的情形?业内人士表示,退市制度均设置一定的过渡期安排,市场不会出现因新旧规则衔接导致的企业突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标准中,成交量指标自规则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而财务类强制退市标准则是以2024年年报为首个适用年度。

  

落实“绕道减持”规范堵住“圈钱跑路”后门

股份减持牵动着市场“神经”。买卖所持股份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但股东不能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导致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此次北交所同步落实证监会进一步防范“绕道减持”的要求,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堵住个别上市公司股东“圈钱跑路”的“后门”。

比如新增大股东、董监高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终止、分立等减持后相关方需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就是为了防范利用身份“绕道”。再如要求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减持受让股份,正是为防范利用多种交易方式“绕道”。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途径。北交所新规进一步放宽审议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要求,让公司自行灵活确定分红时间,可以一年内多次分红。不过,北交所对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暂不实施风险警示。专业人士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北交所上市公司规模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经营业绩波动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公司留存利润可用于扩大企业规模、抗风险储备等,不宜强制实施现金分红。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