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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

时间: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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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政府网22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


  《指导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


  在金融支持方面,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


  上述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和战略性,也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下一步还将深化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政策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