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时间: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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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谷区纪委区监察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重点、强化协调、重拳出击,使目标更明确、职责更明晰、成效更明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关注重点领域,目标更明确


  制定《平谷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把治理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相关部门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作为专项斗争的重点。通过梳理排查收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定了14件线索为当前工作重点;通过对相关线索的深入调查,挖掘出盗挖盗采、开设赌场、工程项目等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并将上述领域作为关注的重点之一。


  强化协调配合,职责更明晰


  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同步上案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区纪委区监察委紧盯公安机关侦办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三个绝不放过”,形成双方各司其职又统一协调的良好工作格局;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每周互通信息、每月召开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区纪委区监察委协调督促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涉案人员为党员、监察对象的要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察委移送。


  挥出除恶重拳,成效更明显


  加大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执纪审查力度。抽调9名精干人员,成立五个“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小组”,配备到各执纪审查室,全面查清上级交办、政法机关移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目前共立案8件8人,涵盖了直接涉黑型、袒护包庇型和间接助长型三大类“保护伞”。在加大执纪力度的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职能部门不担当、履行职责不到位、人员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来源: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