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进程,在京重点银行类金融机构以不同形式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金融服务产品。
一是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大型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建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由主管行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总行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及京津冀三家分行主管行长。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的领导决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三地分行轮值制度及联动机制。建设银行建立了轮值行制度,由三地分行按年度轮流牵头落实行内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有利于全行京津冀各区域工作的全面均衡开展。交通银行建立了京津冀三地分行间业务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三地分行行长联席会、业务部门碰头会,沟通协调区域重点业务的三地联动具体问题,切实推动重点项目业务落地。
三是三地农合机构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北京农商银行作为区域性银行,通过签署三地农合机构战略合作协议,与天津农商银行、河北农信联社,建立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开展跨区域业务合作。
四是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工商银行制定了《北京市非首都城市功能疏解贷款管理办法》,给予北京分行特殊政策倾斜。交通银行通过调整经济资本占用、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差异化FTP定价等一系列行内政策,支持行内对京津冀区域内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北京银行着力推动“京医通”、“社保卡”、交通“一卡通”等业务在京津冀区域的互通互认、通存通兑等同城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