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共40余家中央、市级媒体到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惠主持,北京市金融局王红局长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点,北京保监局郭左践局长介绍了北京保险业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针对媒体关心问题进行解答。
8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不断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大力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首都金融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柱、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高效引擎、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机制,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实施意见》共7个部分23条。一是总体要求;二是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器”作用,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三是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提升首都城市治理水平;四是发挥保险民生保障功能,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五是强化保险支农惠农作用,服务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六是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提高北京保险业核心竞争力;七是完善支持政策,优化北京保险业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了北京保险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保险成为民生保障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持续位于全国前列,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实施意见》既涵盖了“新国十条”的重点工作,又突出北京特色。提出要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大保险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应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探索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保险公司针对科技企业特征定制一揽子保险产品和风险保障方案,满足科技型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保险需求,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保险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和产品的商业化、产业化的服务保障。
《实施意见》针对北京人口老龄化加剧的情况,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建设城乡社区养老健康保险服务网络,支持具备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本市养老健康服务产业,建设养老健康机构,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完善保险产业园政策支持体系,加强产业园的功能集聚、政策集合、服务集成,构建以保险业为龙头的国家级金融创新示范区。进一步突出保险法人经营主体建设,积极引导创新型保险业态发展,打造全国保险政策智库,建设全国保险“数字特区”,推动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保险业改革创新项目在产业园先行先试。
《实施意见》明确,要深化京津冀保险业合作。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保险产品,促进京津冀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支持在京保险公司加强与津、冀保险业的交流合作,优化业务流程,推动服务标准衔接,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专业、快捷的服务。开展跨区域监管协调和监管合作,打击非法保险业务和保险欺诈行为,促进京津冀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局出发,将保险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和各项制度设计之中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