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1月,我局联合中介机构启动对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类机构的现场检查,现对检查中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公示:
一、融资担保机构:市区两级共检查61家,其中市局抽查10家,各区检查50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合规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资产流动性标准未达标;
(三)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部分民营融担机构面临经营困难的问题;
(五)部分机构丧失正常经营能力。
二、小额贷款机构:市区两级共检查131家,其中市局抽查17家,各区检查114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公司内部管理有待完善;
(二)业务合规水平有待提升;
(三)配合监管意识有待强化;
(四)行业经营情况有待改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抽查3家,累计检查3家。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信用互助业务规模较小。
四、整改意见
市区两级监管部门要求上述各类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整改,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整改责任,明晰整改措施、工作进度。各相关机构应在整改完成后,经注册地区金融办向我局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