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商融通典当(北京)有限公司失联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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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要求,现将中商融通典当(北京)有限公司的失联情况公告如下:


  中商融通典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5月5日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准领取11378A10015号典当经营许可证,于2017年8月23日经北京市公安局批准领取公特京典字第MY1701号特种行业许可证,2016年5月19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10228MA005LXT91。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密云区长安商业街3号楼1至3层2,注册资本5000万,法定代表人孙波,经营范围为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我局联合密云区金融办拟于2019年10月8日对公司进行年度现场检查,但多次给公司联系人打电话未能接通。当天,密云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到公司经营地址了解情况时发现公司处于关闭状态。工作人员将现场检查告知书张贴于企业大门明显位置,给予企业一周时间与区金融办取得联系,否则将按经营异常处置。截至2019年12月18日,公司仍处于失联状态,密云区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同时,经查,公司自2019年6月起至今未按规定报送月度经营数据。公司存在不配合我局监管、未向我局报送数据和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营业的问题。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自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营业,或者营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分别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之规定。


  现发出公告,公告期60日。公告期届满,如未与我局取得联系,未在全国典当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数据,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启动撤销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