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外资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

时间: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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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外资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


  政策背景


  为支持优质规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人民币投向海外市场,依据《北京市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相关机构获得QDLP试点额度,可以募集人民币基金,并在额度内购汇投资海外市场(证券市场、对冲基金、REITs、未上市企业等领域)。


  北京实践


  北京市QDLP试点额度增至100亿美元。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北京市QDLP试点额度已增至100亿美元。橡树资本子公司、东方汇理子公司已获批参与北京市QDLP试点,并分获5亿美元、3亿美元试点额度。


  政策落实问答


  问:企业如何申请参与QDLP试点?


  答:试点由市金融监管局采用“一站式受理”方式,做到“即申报、即受理、即审核”。企业直接和市金融监管局联系并提交申请材料。


  问:拟申请QDLP试点的企业可以享受什么服务?


  答:北京为拟申请QDLP额度的机构配备市区服务管家,提供“一对一”管家式精准服务,强化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