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12
分享:
字号: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首都金融发展等工作,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和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切实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局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二是通过官网、微博、微信、头条等多种渠道,采用多样的政策解读形式,积极推进首都金融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三是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建立完善12345热线畅融工程、组建融资小分队等,促进融资信息对接,大力推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宣传教育,推动金融风险防范理念深入人心。六是积极推进政策执行公开,定期在我局官方网站内向社会公开本局承办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二)依法依规处理申请

深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要求,始终保持来信、网络申请渠道畅通,严格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官网栏目板块和功能设计进行优化调整。维护媒体矩阵,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的更新频率、信息时效性不断提高。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流程,通过多渠道教育培训,推进工作有序展开。三是打造首都金融媒体联盟,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主动向媒体介绍首都金融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四是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公开会商研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全面落实监督保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png.pn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png.pn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WX20220118-195004.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深入,政务公开宣传形式有待丰富。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图文并茂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便利公众搜索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