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2014-03-25
分享:
字号: [打印]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2号楼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邮编:100053;电话010-88011350;电子邮箱:bgs@bjjrj.gov.cn)
 
一、概 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负责促进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我局组建以来,积极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研究、指导和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同时,我局还相继制定并完善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稳步推进工作,扎实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使用、移送登记及数据报送工作等基础性工作,并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领导信息等内容,通过“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通过研究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分类表,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分类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我局还修订完善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依申请公开办法》,并印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使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四)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2013年,我局围绕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做好基础工作。二是主动深入挖掘各类工作信息,加大局内报送政务网站信息的督促力度,做到即报、即审、即发,及时向公众通报我局工作最新进展和成绩亮点。三是重点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报道,专门开辟专栏对非法集资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以及各监管机构各区县的有关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效果。四是借助局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首都金融”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形成合力,创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法规文件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业务动态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
 
  2013年,我局政务网站加载政府信息及其他各类信息共计10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接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还需要加强。
 
  2014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新渠道,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深度挖掘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更好地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开展。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2号楼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邮编:100053;电话010-88011350;电子邮箱:bgs@bjjrj.gov.cn)


一、概 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负责促进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我局组建以来,积极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研究、指导和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同时,我局还相继制定并完善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稳步推进工作,扎实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使用、移送登记及数据报送工作等基础性工作,并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领导信息等内容,通过“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通过研究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分类表,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分类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我局还修订完善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依申请公开办法》,并印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使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四)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2013年,我局围绕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做好基础工作。二是主动深入挖掘各类工作信息,加大局内报送政务网站信息的督促力度,做到即报、即审、即发,及时向公众通报我局工作最新进展和成绩亮点。三是重点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报道,专门开辟专栏对非法集资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以及各监管机构各区县的有关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效果。四是借助局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首都金融”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形成合力,创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法规文件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业务动态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


  2013年,我局政务网站加载政府信息及其他各类信息共计10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接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还需要加强。


  2014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新渠道,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深度挖掘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更好地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开展。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