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分类]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发文字号]〔〕
  5. [成文日期]
  6. [实施日期]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3-30
  9.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时间: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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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市委生态文明委2020年工作要点及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二、主要目标及任务


  增强经济绿色发展的金融动力,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于生态环保类企业及相关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类企业的融资效率。


  三、具体措施


  (一)充分发挥“畅融工程”作用
  聚焦生态环保类企业,结合畅融工程工作机制,积极改善生态环境领域融资环境。联合各有关部门,针对绿色环保类企业组织实施绿色金融主题的专场融资对接活动,安排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为金融机构和生态环保类企业之间搭建信息互通和精准服务的高效平台。充分发挥“网上畅融工程”服务平台的作用,收集生态环保类企业及绿色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金融机构进行推送。通过网络形式,更好解决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相互了解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银企对接效率。


  (二)持续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继续支持辖内银行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开辟绿色信贷审批通道,成立负责整合推进绿色信贷相关工作的部门,进一步压缩绿色信贷审批时间,有效通过差异化的信贷政策推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推动绿色基金、绿色交易所在京设立。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投入。


  (三)加大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推动各类型金融机构加大对于生态环保类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专注主业,回归本源,为生态环保类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生态环保类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时主动降费。缓解生态环保类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