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说明

时间: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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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动本市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场外市场在京发展工作。
3.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动本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4.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能力。
5.统筹推进本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6.协调在京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7.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发展情况。
10.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及日常监管;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
11.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2 家。北京市金融局本级 1 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北京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1 家。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582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24.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6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782.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8%;其他收入42.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2%。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9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42%;项目支出4248.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58%。  
2015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128.87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 105.14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 97.06万元。3、“金融支出”2015年度决算 5471.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
“进修及培训”:2015年度决算105.1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187.05万元减少81.91万元,减少43.79%。主要原因为缩减一般行政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保障”2015年度决算97.06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103.06万元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5.82%。主要原因为行政医疗经费中12月份社保中心扣款结算单延迟。
3.“金融支出”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2015年度决算5397.0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3988.19万元增加1408.82万元,增加35.32%。主要原因是追加2015年度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2015年度决算74.6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0.79万元增加73.89万元,增长93.66%。主要原因是支付2013年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尾款。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25.5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194.27

135.00

14.57

0.00

44.70

16.80

5.39

5.39

17.12

2015年决算

179.93

131.89

4.90

0.00

43.14

16.59

4.39

5.74

16.42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9.93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4.27万元减少14.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131.8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35万元减少3.1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出国考察等支出;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京台论坛、亚洲金融论坛等重大金融活动、组织金融创新境外培训等方面。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5个(参团9个),累计39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3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4.9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4.57万元减少9.6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调研人员、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市、区县有关部门人员等。2015年公务接待共45批次,49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3.1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44.70万元减少1.56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3.1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44.70万元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6.5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4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42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92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4.1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164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2.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25.32万元,其中:汽车11辆,268.75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