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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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系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五)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


  (七)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日(35周岁以下,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fdc_zhaopin@sina.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4)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材料;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发送报名邮件需提交2个附件,附件1为报名表(Word格式文件),附件2为报名材料(需将2-5项材料汇总到一个PDF文件中),并以“报考职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姓名”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题目。未按材料提交要求、规定时间、表格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发送邮件的,报名均无效。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5日至9月2日(17:00前)。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入围者进入考试环节,并以邮件(首选)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三)笔试安排


  拟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组织的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遇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形,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于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只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日本岗位面试平均分的考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考察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将以邮件(首选)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咨询电话:8915105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