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年第3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京金融[2010]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注销中运顺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简称“许可证”)有关事项,兹公告如下:我局同意中运顺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该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自2019年12月20日起注销,自该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该公司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
机构名称:中运顺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营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2号楼489房间
业务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许可证编号:00001353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电话:010-64127101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