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投”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案

时间: 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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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轰动一时、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的“东方创投案”在历时9个多月的艰难调查取证后,于2014年7月2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宣判,正式结案。被告人邓某、李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东方创投非法集资案是国内P2P平台被判“非法集资”的第一案,也是司法系统对P2P平台自融案件的首次裁量。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邓某于2013年5月份出资注册成立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由被告人邓某任法人代表及公司负责人,被告人李某任运营总监,负责公司广告投放、人员招聘、客服管理及技术维护等工作。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在2013年6月19日创建“东方创投”网络投资平台,向社会公众推广其P2P信贷投资模式,投资的项目主要是房产、企业经营借款、应收款、信用贷款等。投资客户需要通过身份证实名认证注册到平台,签订“四方共同借款协议”。投资单笔最低金额为50元,最高不超过99万元。网站共注册2900人左右,真实投资1330人,最高投资金额280万元,最低投资金额300元。投资回报收益根据周期而有所差异,时间越长利息越高,一般是投资一个月,利息3.1%;投资二个月利息3.5%;三个月利息4.0%,投资人在投资期满需要提前一天申请提现,通过后第二天可以本金利息到账,如果没有申请,自动默认续投。
        公司以提供资金中介服务为名,承诺3%至4%月息的高额回报,通过网上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止2013年10月31日,“东方创投”网络投资平台共吸收公众存款1.27亿元。东方创投投资人本金利息划分明细表等证据显示,截止2013年10月31日止,已兑付7400余万元,该提现金额折抵本金后,投资参与人实际未归还本金5200余万元。
二、作案手段
        利用网络借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是较为新颖的。邓某利用网民喜欢新鲜事物、网络监管制度尚不健全的特点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一)高息回报,引诱投资。民间资金有很强的逐利性。邓某成立深圳市某有限公司,以月利息3%至4%的高息为诱饵,通过与集资会员签订“四方共同借款协议”的方式,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短短四个月,共吸收公众存款1.27亿元。
        (二)通过个人账户走款,规避财务监督。公司收取投资款都是客户打到邓某的私人账号,或者是打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后再转到邓某的私人账号的,对公账户的资金一般用于公司的开支及员工的工资,邓某私人账号里收取的投资款都是邓某自己在支配,财务无法监管。
        (三)虚假宣传,夸大实力。吸引投资者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邓某本身的财力,邓某出示营业执照等证件显示,注册资金有1000万,且东方创投的办公场所是邓某的自有物业。邓某大肆宣传公司业务稳定,利润惊人,将募集资金用于平台自有地产物业投资,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四)虚构项目、募集资金。东方创投最初是有真实标的的,前期公司也是将客户的投资款出借给实际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但实际操作后发现坏账会超过6%不能按时收回。因此导致后期没有可续的投资标的,发展到最后,邓某通过设立大量的虚拟标以自融。
三、案件查处
        2013年11月2日,邓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逮捕。2013年12月18日,李某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l4日被逮捕。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4日提起公诉。根据法院判决,原东方创投负责人、本案被告人邓某、李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信贷秩序,系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邓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四、案件警示
        P2P(“peer-to-peer”的简称)意为网络借贷,具体运作模式为:由第三方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布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者放贷并获取利息收益。
        2014年4月21日,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在出席“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在鼓励P2P网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应坚持四条底线: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当前P2P平台跑路事件频繁,是行业初创期的阵痛。跑路的原因包括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中断、对市场的定位不准确,或是某些平台从起初就抱着诈骗的心态,在监管不明朗的情况下钻空子。面对高利诱惑和良莠不齐的P2P平台,投资者在投资前应核实信息,切勿盲目轻信高利率。同时警惕自融平台搞资金池,严防信息造假。尤为重要的是,投资者应该明白P2P平台不能动用客户的资金非法吸存,也不能直接放贷。在投资过程前,投资者认真查看信息披露程度,尽量选择知名度高、实力雄厚、成立时间较长的平台,避开新平台和利率明显高于行业的平台,做到摆正心态,理性分析,避免上当。